关于进一步开展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回头看”加强质量控制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在全市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截至11月8日12:00时,全市持证残疾人及0-15岁非持证残疾儿童核查完成率已接近100%。11月5日至9日,市残联采取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信息核查工作情况特别是残疾人核查信息(联系电话,在户情况等)进行了电话随访,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县(区)残联、社会事务局仅仅满足于对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只重视核查进度、不重视核查质量,没有及时对乡镇(街道)信息核查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对本县(区)信息核查工作质量不了解、不清楚;二是个别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信息核查工作存在信息不实问题,核查工作质量不过关;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只是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填写数据,没有进行入户或者电话核实残疾人信息,出现了残疾人联系电话是空号、是村(社区)负责人电话、是乡镇(街道)残联甚至是县(区)残联工作电话的情况;有的残疾人家庭住址已发生变化而核查系统中仍然是残疾人办证时填写的住址。三是部分县(区)残联、社会事务局开展核查工作“回头看”不认真、不扎实,没有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对已核查的专职委员、持证残疾人和0-15岁疑似残疾儿童的基础信息进行复核,电话抽查、电话随访工作面窄人少。为进一步开展好核查工作“回头看”、推动建立严格的核查工作质量控制机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抓紧抓好核查工作“回头看”工作。各县(区)残联、社会事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督导检查,抓紧抓好核查工作“回头看”工作,正确认识、认真分析本县区核查工作中尚未解决好的各种问题,组织专门工作力量,采取系统信息核对、电话抽查随访、进村(社区)入户现场调查核实信息等,核查各基层单位《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持证残疾人核查名册》和《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0-15周岁未持证残疾儿童核查名册》填报情况,对已核查的专职干事(委员)、持证残疾人和0-15岁疑似残疾儿童的基础信息(重点是在户不在户情况、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发现基层信息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区)残联、社会事务局要对照市残联电话随访反馈情况及开展“回头看”以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新开展对信息不实残疾人的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核实更正信息,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同时,向存在信息不实乡镇(街道)、村(社区)通报存在问题情况,责令其抓紧进行整改并做出情况说明。
三是进一步做好本县(区)核查数据审核汇总及上报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区)联要于11月14日前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向市残联提交经各县区残联理事长与政府残工委主任签字盖章后的《专项调查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各县(区)在抓好“回头看”及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县(区)核查数据审核汇总及上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对本县(区)核查工作进行认真、系统的总结,形成《专项调查核查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并于11月14日前报市残联办公室。联系人:梁川;联系电话:3162025。
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总结报告格式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县 (区): (盖章)
残工委主任签字:
残联理事长签字:
2014年 月 日
(报告内容)
一、本县(区)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核实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数、核查持证残疾人人数、核查0-15岁非持证残疾儿童人数、核查完成率、残疾人不在户率及各项原因所占比例等。
二、本县(区)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组织领导、部署动员、人员培训、信息核查、基层督导检查、“回头看”信息复核情况(包括复核多少村、社区,多少残疾人)等,真实反映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推进措施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
三、本县(区)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四、关于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 创建者: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表日期: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