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赛”的通知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滨残联函〔2014〕7号
关于举办“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
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残联《关于举办“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赛”的通知》(鲁残联办函[2014]8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省残联定于2014年3月至5月,举办“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赛”。活动由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目形式
参与者通过电话与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主持人李晓莉联系,演唱自己准备的歌曲。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于每周六8:30-9:00、周日晚22:30-23:00播出。
二、参与对象
爱好音乐、具有一定声乐特长的山东籍残疾人,不限年龄、性别,可单人或组合的形式参赛。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2014年3月12日起报名参与。
(二)报名方式:由各县区残联统计参与者名单,通过邮箱报至市残联,市残联汇总后报送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
四、歌曲要求
歌曲要健康向上,以歌颂党、歌唱祖国、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和顽强拼搏精神为主要内容,鼓励演唱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歌曲。
五、节目开播时间
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5月30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对积极参与的优秀演唱者给予奖励,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七、组织要求
1、各县区残联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基层残联,认真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踊跃报名参与;
2、滨城、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报名参与的残疾人各不少于3名;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报名参与的残疾人各不少于1名。
3、集体报名由各县区残联负责,可分次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请于3月15日前完成。
4、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残疾人的参与程度、宣传发动、支持配合情况将列入市残联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市残联 杨艳霞,3168972,bzcl_bgs@163.com ;
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主持人 李晓莉,
13705312328、0531-85036814,
xlsx1981@sina.com
附件: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
赛报名统计表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乘着歌声的翅膀——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歌唱大赛报名统计表
残联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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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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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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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所在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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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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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演唱的歌曲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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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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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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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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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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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者: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表日期:2014-03-27